撑起养老保险的第三支柱
本报记者 韩秉志
随着全球老龄化发展趋势明显,“三支柱”模式正成为各国养老金体系改革的主流选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何为三支柱模式?我国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包含三大支柱,其中,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主导;第二支柱即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与职业关联、由国家政策引导、单位和职工参与、市场运营管理、政府行政监督的补充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包括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是个人利用金融手段增加养老保障供给的有效形式。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三支柱’的市场化程度越高,就越能为参保人员退休后过上体面养老生活发挥有益补充作用。”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发展不够平衡,与一、二支柱相比,第三支柱比例偏低,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需要更充分发展。
“商业保险公司应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特别是在拓宽服务领域、提高基金产品吸引力的同时,要确保基金安全,确保产品能够助力实现‘老有所养’目标,使投资者更放心。”褚福灵说。
与此同时,随着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收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步入关键之年。随着2020年底各省份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省级统收统支,下一个目标就是实现基金的全国统筹。
“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是一项战略选择,是提高基金规模效应、增强抗风险能力、确保养老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在褚福灵看来,全国统筹将会避免地域之间的养老金差距,解决养老保险不平衡的矛盾。
谈到如何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时,褚福灵认为,在总结省级统筹以及中央调剂金制度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并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其具体思路包括:统一养老保险的缴费办法,尤其是养老保险缴费费率;统一规范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办法;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养老保险垂直管理;建立集中共享的养老保险信息网络。
“系列措施夯实了实现全国统筹的基础,也是国家敢于出台大力度减免措施的底气所在。”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亓涛说,应对突发疫情,体现了实施全国统筹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要求,人社部将抓紧推进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实现全国统筹,促进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
围绕养老金保值增值,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也在提速扩容。日前发布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受托运营2019年度报告》显示,自2016年底正式启动市场化投资运营以来,累计投资收益额850.69亿元,较好实现保值增值目标。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24个省份启动基金委托投资,合同金额1.1万亿元,到账9757亿元,其中21个省份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
自2018年起,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三年保持5%左右的上涨幅度。2021年养老金如何涨、涨多少广受退休人员关注。步入2021年,地方层面的城乡居民养老金调整方案已在陆续出炉。其中,山西省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实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在褚福灵看来,养老金调整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等多种因素相联系,应适时适度调整,以保证购买力水平不降低。
“养老金待遇调整要遵循三个原则,即保障基本生活,适度分享发展成果,基金可负担。”褚福灵表示,养老金调整机制的建立,需要兼顾人民群众养老金上涨需求与财政承受能力的关系,一方面保证调整后的养老金能维持其基本生活,适当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另一方面也要确保财政可承受、制度可持续,考虑到待遇增长的刚性和制度长期运行,要注意避免“寅吃卯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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