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观察:不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是需求侧改革的关键
【前沿观察】不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是需求侧改革的关键
中央提出,要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注重需求侧改革,打通堵点,补齐短板,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提升国民经济体系整体效能。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渡到供给侧和需求侧有机结合,是贯彻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而不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则是需求侧改革的关键所在。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上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不断抬头,我国的发展环境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在这种情况下,坚持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尽快形成,就成为宏观政策的必然选择。这其中,注重扩大国内需求,成为实现“六稳”“六保”调控目标的“牛鼻子”。居民的消费需求是构成国内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三五”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而消费已成为拉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动力。2019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2万亿元,同比增长8%,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7.8%,连续6年成为经济增长第一拉动力。消费结构也不断优化,恩格尔系数(居民食品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从2015年的30.6%降为2019年的28.2%。
消费动力越来越强劲的背后,是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众所周知,收入是决定消费的第一要素,只有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能力才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事实上,正是由于我国居民的“钱袋子”逐渐鼓了起来,才成为全社会消费规模扩大和消费质量提高的底气。统计数据显示,在2016年至2019年期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6.5%。与此同时,城乡差距逐步缩小,2019年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64,比2015年缩小了0.09;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扩大,由2010年的1亿多人增加到2019年的4亿多人。
疫情期间,由于产业链和供应链受到了严重冲击,居民收入增长也受到了一定影响。各级政府积极采取了促增收、扩消费的举措,居民收入和消费逐步恢复。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0.6%,年内首次由负转正。9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3%,三季度的增速也由负转正。
当然,在居民收入增长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诸多问题和矛盾。这主要包括,一是居民收入水平总体不高,劳动者平均工资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特别是产业工人队伍中大量的农民工,工资水平仍处于相对低位;二是劳动者工资增长速度与经济增长速度不匹配,出现工资增长速度赶不上经济增长速度的情况;三是收入分配差距虽有所下降,但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现状仍未得到根本改变。无论是从国际通行的基尼系数来衡量,还是以城乡差距来衡量,我国的收入分配差距仍处于联合国划定的警戒线之上,而收入分配差距大对消费需求的扩大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四是劳动领域存在的诸如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未能得到根除,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劳动者的获得感。
因此,注重需求侧改革,就必须牢牢把握提高居民收入水平这个关键点。一方面,要把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和根本要求,这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努力保持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进一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占比。另一方面,要采取切实措施,扫除影响居民收入提高的各种障碍,按照“提低、扩中、限高”的基本原则,尽快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此外,加强劳动执法监督检查,杜绝拖欠工资、人为压低工资等违反劳动法、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发生。只有如此,需求侧改革才能取得实效,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才能尽快形成。
(作者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
李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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