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园报账员的“生财之道”
陵园报账员的“生财之道”
“我就是太贪心了,胆子越来越大,到后来就刹不住车了。”时至今日,曾为江苏省泰州市明珠街道凤凰陵园报账员的姜凤玉仍悔不当初。
2018年9月,姜凤玉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同年12月,姜凤玉因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一个公墓报账员,怎么会身陷囹圄?这得从泰州市医药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收到的一封匿名举报信说起。“我举报明珠街道新建村女会计,她把公家的钱拿回家办厂发财,已经成了穿金戴银的人。”在案件线索分析会上,这封信虽然只有寥寥数十字,也没有具体的举报对象姓名和事由,但还是引起了重视。大家分析知情人可能担心给自己找麻烦,而故意掩饰说话风格和详细信息,让办案人员自己去找线索。经过研判,该线索具有一定的查处价值,决定交由纪检监察室深入调查。
事不宜迟,纪检监察室立即派人赶赴明珠街道,结合新建村多次区划调整的实际,对历任村会计、村“两委”成员逐一排查,重点查找符合“新建村会计、女性、家里有工厂”这三个举报特征的人员,很快就排查出明珠街道凤凰陵园报账员姜凤玉基本符合被举报人特征。为了不打草惊蛇,调查人员协调街道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对凤凰陵园进行常规审计,重点了解凤凰陵园的资金收支和墓穴出售情况,形成墓园资料图和航拍视频,为后续的取证做了铺垫。通过审计,基本理清了每一笔购墓款和管理费的来龙去脉,发现凤凰陵园账目管理严重混乱,存在部分购墓款、管理费不入账,部分已售墓穴价格悬殊等问题,姜凤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事实真相渐渐浮出水面,到了该收网的时候了。
2018年7月,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对姜凤玉实施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出乎意料的是,姜凤玉没有过多抵赖,很快就交代了挪用凤凰陵园资金存银行赚取利息和借给儿子经营的问题。案件办得异常顺利,办案人员却没有半点放松,姜凤玉会不会避重就轻,想侥幸过关?为什么没有涉及购墓款、管理费不入账的问题?专案组提出继续深挖的工作思路。可是,由于姜凤玉平时都是采取现金方式收取购墓款和管理费,记账又不完整,时间跨度长达5年,取证难度相当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疏导,姜凤玉终于放下了“包袱”,向组织详细交代了其侵吞、挪用凤凰陵园资金的违纪违法事实,自书了长达78页的交代材料和检查书,将侵吞的购墓款、管理费和挪用产生的利息如数退缴到凤凰陵园账上。
据交代,她一开始做报账员时还是循规蹈矩,但一次偶然的机会,她收了一个当事人200元管理费,当时没来得及开收据,但对方很长时间也没有去拿收据,她就侵吞了这200元,这件事让她意外发现了一条生财之路。欲望的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就难以合上,她胆子越来越大,开始主动寻找管理中的漏洞。随着侵吞的钱越来越多,穿着打扮也讲究起来,俨然成了“一个穿金戴银的人”。经查证,其在2012年10月至2017年4月间,多次采用收款不开票、开具“大头小尾”票据(指收据联数额大,而存根联数额小的票据)、开票不入账等方式,侵吞陵园资金22万余元用于其个人及家庭开支,另外还挪用资金借给其儿子陈某的厂子经营周转。
姜凤玉利用报账员的职务便利,大肆侵吞和挪用凤凰陵园资金的违法犯罪行为之所以能持续5年之久,除了姜凤玉个人法律意识淡薄以外,其背后的责任缺失问题更加令人警醒。去年9月,在姜凤玉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之后,专案组根据关联线索顺藤摸瓜,迅速投入到对其他5人违纪问题的立案审查中,在短短一个星期之内,对5名责任人给予问责。其中明珠街道原民政助理罗海祥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社区党总支书记于斌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凤凰陵园负责人张马根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社区现金会计梅永伟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凤凰陵园前任现金会计王金斗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在当地产生了较大的震慑效果。同时通过向街道和主管部门下发《监督意见书》和《纪律检查建议书》,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促进长效管理。(唐政 姜兆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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