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奖“男重女轻”,就是“重男轻女”吗
诺奖“男重女轻”,就是“重男轻女”吗
一位女性科学家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使两性议题成为今年诺奖的一个热点。
有报道援引统计学结果称,在诺奖迄今近600位科学奖获得者中,女性只有少得可怜的18人。这当然是事实。
惊人的“男重女轻”。但无论是从诺奖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还是看100多年来诺奖评审的实践,都没有证据显示性别是这一崇高科学奖项的特别考虑因素。
还有人以丽丝·迈特纳、吴健雄、罗谢特·罗宾斯、罗莎琳德·富兰克林、周芷等5位“诺奖遗珠”为例,来指证诺奖“重男轻女”的偏见。我倒倾向于认为,她们是与诺奖等量齐观的平行系统。换句话说,国际公认诺奖涵盖了100多年来自然科学界最杰出的人士、最卓越的贡献,却无法宣称它囊括了所有;“未囊括”者,就包括但不限于这5位杰出女性。何况,数学作为自然科学最基础学科,还在诺奖中缺位。这当然是另一话题了。
事实上,诺奖“男重女轻”就是一个典型的“包括但不限于”式问题:女性相比于男性,更繁重的家庭担当、更艰难的职业上升通道等“社会结构性、制度性压制”,是明显“全领域”性的,诺奖只是它的一个镜相。
那么,作为人世间最复杂、也最引人入胜的议题之一,两性议题附着于诺奖就毫无意义了吗?
非也。笔者记得曾在不止一个场合提过一个从未得到答案的问题:“世界上有那么多有成就的女科学家、女文艺家、女政治家、女企业家、女将军、女航天员……为什么我们却极少看到女经济学家?”依我看,这很可能不是能力问题,而是意愿问题、术有专攻问题;从而可能是一个很好的科学研究选题。其结论,或可为两性议题提供终极解决之道。
显而易见,诺奖要走出事实上“男重女轻”的阴影,须待“社会结构性、制度性”的“重男轻女”问题的全盘解决。而真正两性平等的理想国早日到来,靠女权主义者的呐喊,靠社会制度性倾斜的妇联之类,甚至靠特定的保护性法律,都根本上于事无补;真正弄懂、弄透两性差异原理,强化、细化其互补机制,才是对女性、最终对人性最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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